時間:2014年7月9日 來源:重慶市公共租賃房信息網
為增強公租房承租戶遵紀守法、依法辦事的法制觀念,6月20日上午,渝北區法院“百場庭審進街鎮”行動走進民心佳園,冒雨以“巡回法庭”的方式現場庭審拖欠公租房物業費案件。經過舉證、質證、庭審辯論、宣判四個庭審階段,審判員從案件的焦點問題“承租戶是否應該依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”着手,首先讓原告重慶洪泉物業公司就法定資質、管理規約、物業服務合同以及被告劉宇的欠費清單等證據進行了充分舉證;被告劉宇無舉證,并對原告出示的證據無任何異議。在庭審辯論過程中,被告僅以“物業不滿意,就是不想交物業服務費”為由拒絕履行“按照約定應該繳納物業服務費”的法定義務,審判員對其辯駁理由當庭駁回。審判員依法當庭宣判:根據民事合同法93條和民事訴訟法的141、143條等相關法律規定,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,判決被告劉宇嚴格依照公租房小區管理規約約定,依法承擔繳納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的物業服務費1370.16元,承擔案件受理費50元的義務,6月30日領取案件判決書。庭審後,現場觀摩的近300餘名承租群衆紛紛表示“巡回法庭”不但是法院依法快速審理案件的審判方式,更是讓神秘的審判走進普通群衆生活的宣傳教育方式。承租戶小宋說:“讓法制深入人心,人人争當遵紀守法的好公民!從我做起,從小事做起,我以後一定會按時交納公租房租金和物業服務費,并且會勸導鄰居們也這樣做!”